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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

一、概述

瑞士商标法律依据为《联邦商标和原产地标记保护法》,商标事务由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IGE/IPI)负责主管,官方语言是: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在瑞士,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对于在注册前已被使用的商标,如他人就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使用人(在先使用权人)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但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不得将该在先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

但是,未经注册的符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驰名商标也同样受到保护,例如驰名商标权人如认为他人使用其商标可能削弱驰名商标的辨识度或损害商标声誉,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甚至不同的产品或服务上使用其商标。

二、商标申请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申请注册瑞士商标:一是直接通过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递交瑞士商标注册申请;二是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瑞士没有加入欧盟,不能通过欧盟注册进行瑞士商标保护。

三、商标申请流程及所需文件

1. 商标检索

进行商标前期检索,以保证待申请的标志不会侵犯任何在先权利。

2. 提交申请

可使用IGE提供的etrademark系统在线提交,也可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将申请表提交给IGE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支付申请费用,提交申请后即获得申请日期和编号,如果在提交申请后,商标被替换或修改了商标的基本要素,或者商品或服务清单被扩展,则申请日期被视为提交这些修改的日期。

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

2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类别

3商标名称、图样

4)如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经签署的委托书副本(非在本国有经常居住地的,需委托当地代理机构)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审查

1形式审查:IGE对申请材料的格式及内容进行审查,检查文件是否齐全、费用是否支付等。如果存在问题,IGE会下发补正通知,申请人应在2个月内进行补正

2实质审查:IGE对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等进行审查。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4.核准注册

如果商标通过审查,则其将在瑞士商标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

5.异议

商标注册后,进入3个月公告期,任何第三方人员都可以在公告期内对被公告商标提出异议,提出异议需要支付异议费用。

被异议成功,该商标可能被全部或部分撤销。

公告期如果无异议或异议未成立,则注册完全生效,权利稳固,申请人可享受完整的商标专用权,直至续展期限到来。

6.保护期限

瑞士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可以无限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限为10年。商标权人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申请续展,最迟不得超过商标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

如果在异议期满后五年内或者异议程序结束后五年内,该商标未使用,任何第三方可以向商标局提起撤销申请。